各有关单位: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,现启动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遴选工作。
一、资助内容
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。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,包括:伙食费、住宿费、注册费、板凳费(bench fee)、交通费、电话费、书籍资料费、医疗保险费、交际费、一次性安置费、签证延长费、零用费、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。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二、选派类别、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
1.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、资助期限为3-12个月,博士后的留学期限、资助期限为6-24个月。
2.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、资助期限为36-48个月,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、资助期限为6-24个月。
3.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、资助期限为12-24个月,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、资助期限为3-12个月。
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、外方录取通知(或正式邀请信)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。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(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),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,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。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,以录取文件为准。
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:https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s/2437
申请截止时间:2023年3月31日
申请程序:
需要申请的人员:
1.请登录“鲁东大学外事综合管理服务平台”网址:https://wsxt.ldu.edu.cn/或 http://10.0.130.30 将自己的信息提交网站。
2.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:https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s/2437 提交申请信息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李会莲
电 话:0535-6616692
邮 箱:ldwsc2019@163.com
地 址:3号办公楼2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