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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专家聘请流程

发布日期:2010-12-27   点击量:   作者: 

一、外国专家/教师聘请流程

1、每年10月份,拟聘请外籍专家/教师的学院/教学部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申报下一学年的聘请计划(聘请计划中注明拟聘请外国专家人数、拟任教学科、拟任教班级学生人数、拟达到的教学目标、中方合作教师联系方式等内容;如有外国专家人选,请一并提交外国专家简历、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、护照复印件等材料)。

2、11月份,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进行汇总,制定学校年度聘请计划,并把聘请计划交主管校领导审批。

3、第二年3月-6月份,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按照学校年度聘请计划,为各学院聘请外籍专家/教师,申请办理其来华手续。

4、8月底,外籍专家/教师来校任教。

二、长期外国专家所需材料:

长期外国专家是指来我校任教六个月(含六个月)以上的外籍人士。

1、个人简历 (含个人基本信息、14周岁以来受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)

2、最高学历复印件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

3、推荐信两份

4、护照复印件一份

5、如曾在华工作,需提供在华工作单位名称、联系方式

三、短期外国专家所需材料:

1、申请表一份(学院填写、院长签字、盖单位公章)

2、个人简历,包括受教育经历、工作经历、发表论文/专著情况

3、护照复印件一份

4、最高学历复印件一份

5、国外工作单位聘书复印件一份